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可以说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的一系列政策都把握了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遵循了转型跨越的新任务、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愿望、新期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社会管理领域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理念,预示着在未来的十年里,我国社会管理格局将发生巨大的变革。
一、鄂尔多斯市社会管理现状分析
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35年中,鄂尔多斯市紧紧抓住了发展机遇,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使得这一座现代化的新城成为了令世人瞩目的焦点。东胜区以信息化网络平台构建“数字社区”管理模式,伊金霍洛旗实行旗直管的“大社区”模式,康巴什新区“四化并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达旗试行“135”工作模式探索基层社会管理新途径,杭锦旗以区域化协作模式推动流动人口管理等等,彰显了鄂尔多斯在社会管理中的特色化手段。然而也存在许多问题,鄂尔多斯市虽然是资源型地区,但也是粗放型经济发展区,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很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更多,有煤区和无煤区发展不同步、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协调,因企业困难、村矿矛盾、房屋拆迁等问题造成的群众上访问题更加突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更艰巨、要求更紧迫。
二、鄂尔多斯市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利益群体繁杂,管理主体相对单一
当前社会管理主体仍然只是政府独大,各类企事业单位存在被动管理现象,而社会组织又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还不强。在多元化的社会利益群体面前,更需要的是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政府也应该由传统的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将更多的权力分包给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真正实现社会管理靠多元管理主体合力共管。
(二)部门职能职责交叉,运行机制缺乏创新
一个政府要实现社会管理职能,除了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外,关键应有一套合理的运行机制,否则,难负其职。从市政府层面看,一些部门管理职能职责有交叉又相对独立的,工作上不相隶属,旗区在业务衔接上常常会出现一个问题要给几个上级部门反馈,一件纠纷要用几套表格上报等情况;在旗区层面,更是机构庞大冗杂,部门职能多重交叉,同一领域内问题,往往要制定多种保障机制或制度,但真正按照制度运作的少,各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更是无法界定作为与不作为。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难以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有些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真正将服务管理职能下沉到基层,一些业务部门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管理,重管理、轻服务,重打击、轻预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有些部门领导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成“官”对“民”的管理,实行“强制型管理”、“防范式管理”,忽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阻碍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
(四)信息化手段滞后,专业化人才队伍匮乏
我市的信息化设施投入的多,作用发挥的少,技术更新的慢。同样,社会管理涵盖各行各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事业,需要各个领域内的专业人才参与,特别需要大量的受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人才。
(五)基层行政化干预较多,居民自治作用发挥不明显
据统计,我市各地区社区居委会平均承担着160多项工作,属于社区自治范畴的只有10余项,社居委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上。在一些情况下,社居委很难代表社区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也难以获得居民的信任。
三、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单位职能,理顺运作机制
一是明确单位职能分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职能划分工作,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行政职能,消除交叉重复;整合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能合并的合并,能撤销的撤销,减少工作汇报审核环节;将考核工作从组织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考核机构或部门,精简考核程序,制定便捷高效的考核机制。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更多地运用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项目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揽子或“一条龙”审批服务,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管理,通过责任追究、检查评估等手段,防止反弹和复归。
三是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凡关系民生的事项,如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拆迁、环境卫生等重大决策和管理事项,要充分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利益群体的意见,严格实行重大问题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把管理和决策的过程变成充分发扬民主和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另外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
在社会管理中,加强社区建设的核心是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要拓宽社区服务面,探索实行“保姆式”的社区服务模式,如为居民提供老人托管、小孩课业辅导、残障人士免费送餐、上门借还书、上门诊疗等业务,积极探索多种社区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最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社区,努力夯实社区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壮大社区力量。强化社区自治,探索新型社区自治模式,将社区管理与居民自治融为一体,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社区管理,要实现人员待遇的同工同酬,也可以尝试引进专业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管理社区,积极创办社区实体,实现以业养居,参与服务的人员实行按劳分配、按成效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等,最大范围带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三)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应当简化社会组织的设立程序,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最大限度的实现公众认同感。
(四)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应急保障方面,要建立多元应急筹资机制,吸收来自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赞助和捐助,实现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财力保障机制;在应急处置方面,要注意和媒体进行良好的沟通、互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原因、救援状况,对于民众的疑惑应及时在权威媒体上予以解答,实践证明,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信息,对群众加以“情感疏导”将有利于化解危机;在虚拟社会中,要加强网络、舆论监管,避免有人借事故之名,发布虚假信息,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社会动乱,损害政府威信。
(五)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首先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在领导干部中要通过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人民群众中,要注重宣传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品德教育,经常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介等报道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品德导向;在中小学生中,要摒弃以成绩看优劣的观念,注重中小学生 “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二是提升居民法制意识。我市法制教育的普及进程相对迟缓,市民整体的法制素养还停留在底层。今后,应更加普遍地向居民灌输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主要内容,重点在于对居民权利意识、诉讼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在教育广大市民学法、懂法的同时,要更鼓励市民用好法、会用法。同时,要在法院探索设立“简易案件庭”,案情简单、内容单一的案件适用简易途径,实行24小时立案结案制,为群众提供一条便利的诉讼渠道。逐步引导群众有事首选进法院的门,减少信访不信法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