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事指南填报表 |
办理机构 |
康巴什新区民政局社工和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办理对象 |
已在新区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申请受理条件 |
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 |
所需材料 |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本年度工作总计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业务主管部门年检意见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
办理地址 |
康巴什新区民政局社工和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206室 |
乘车路线 |
乘坐1、2、4路公交车在康巴什新区行政服务综合大楼下车 |
办理电话 |
0477-8599766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间,但须于6月30日前结束。
(1)民政部门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民政部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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