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来源: 教体局     生成日期: 2014-10-08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办理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45号)
办理对象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
申请受理条件 见正文
所需材料 见正文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教育大厦(市一中东北侧)
乘车路线 4路
办理电话 0477-85988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0月20日—11月30日
办理程序 (一)旗区认定机构准备工作和认定信息发布时间:10月15日以前。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31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现场确认时间以及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要求测试时间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
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备注 新区教体局暂无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4〕45号)。 

  权限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 

  办理程序: 

    1.旗区认定机构准备工作和认定信息发布时间:1015日以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20日—1031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3.现场确认时间以及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要求测试时间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

 

  办理时限:10月20日—11月30日。 

  主管领导:人事工作分管领导。 

  分管科室:教师教育科。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7-8598826,电子信箱:jiaoshijiaoyuke126@163.com(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康巴什新区教体局暂无此项权限。 

    咨询电话:0477-8599905(康巴什新区教育体育局) 

  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20日—1031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资格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与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与1份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与1份复印件。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学历证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与1份复印件。

 

    (6)2寸照片3张(与网上提交电子照片一致)。

 

    (7)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