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办理机构 |
环评与监督管理科 |
办理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
办理对象 |
向社会公开;实施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申请受理条件 |
建设项目试生产结束后 |
所需材料 |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3份及电子文档(可网上下载填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版, 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二、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文件1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3份,附登记表复印件。
三、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地址 |
管委会407办公室 |
乘车路线 |
线路车2路 |
办理电话 |
8599789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实行受理、现场检查、审核、签发四级审批制度。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并准备资料齐全的,由我局有关人员负责接件;接件完毕后,由环评与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环评与监督管理科填写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核后送局长签发。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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