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的环评影响登记表 |
办理机构 |
环评与监督管理科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办理对象 |
向社会公开;实施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申请受理条件 |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
所需材料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文件2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选址的相关文件;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的批复文件。 |
办理地址 |
管委会409办公室 |
乘车路线 |
线路车2路 |
办理电话 |
8599789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我局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批实行受理、现场检查、审核、签发四级审批制度。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并准备资料齐全的,由我局有关人员负责接件;接件完毕后,由环评与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环评与监督管理科填写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核后送局长签发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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