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

来源: 卫生计生局     生成日期: 2015-02-12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年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对象 医疗机构
申请受理条件 1.有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需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有执业验收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执业验收合格意见。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管委会1103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窗口
乘车路线 1路、2路、4路
办理电话 0477-8599941(1103办公室)0477—2232926(窗口)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申请人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窗口申请——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受理、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符合条件审核通过、领导审批签字(不符合条件,限期整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窗口打印证件——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盖章备案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证工本费
备注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单位: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窗口 

  受理地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一、审批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二、审批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年第149号) 

  三、审批条件 

  1.有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发证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有执业验收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执业验收合格意见。 

  六、法定期限:45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整改时间)收费项目:无 

  七、咨询电话: 0477-223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