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事指南填报表

来源: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5-02-05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事指南填报表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民政局社工和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办理对象 已在新区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申请受理条件 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成立满一年
所需材料 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2.本年度工作总计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业务主管部门年检意见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民政局206室
乘车路线 乘坐1、2、4路公交在康巴什新区行政服务综合大楼下车
办理电话 0477-859976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社会团体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间,但须于6月30日前结束。 (1)民政部门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2)社会团体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民政部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