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 |
办理机构 |
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办理依据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
办理对象 |
病残儿 |
申请受理条件 |
凡具有康巴什户籍的夫妻,其生育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因先天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
所需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关病史资料、学校证明、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全家合影两张。 |
办理地址 |
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11楼 |
乘车路线 |
无 |
办理电话 |
8599979 |
办理时间 |
每年3月-4月 |
办理时限 |
无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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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一、办理对象:凡具有康巴什户籍的夫妻,其生育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因先天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报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关病史资料、学校证明、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全家合影两张。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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