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

来源: 卫生计生局     生成日期: 2015-01-09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
办理机构 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办理依据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病残儿
申请受理条件 凡具有康巴什户籍的夫妻,其生育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因先天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关病史资料、学校证明、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全家合影两张。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11楼
乘车路线
办理电话 8599979
办理时间 每年3月-4月
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备注

    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一、办理对象:凡具有康巴什户籍的夫妻,其生育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因先天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报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关病史资料、学校证明、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全家合影两张。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