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转业军人恢复户口

来源: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15-07-15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退伍、转业军人恢复户口
办理机构 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康巴什新区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对象 退伍、转业军人
申请受理条件 在新区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及退伍、转业军人返籍(康巴什新区)
所需材料 一、 在新区安置的退伍、专业军人:1、落户介绍信2、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登记表3、原户籍地参军时的户口注销证明4、单位工作证明。 二、退伍、转业军人返籍:退伍、转业证明、参军时的户口注销证明 以上手续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康宁路西侧(中心公园北门)
乘车路线 乘坐1路公交,在中心公园站下车
办理电话 0477-2261262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本人持以上手续、新区迁户审批表(户政中心领取)、到辖区派出所核实登记,再到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