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首席申领、换领、补领;临时身份证申领

来源: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17-03-20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名称 身份证的首席申领、换领、补领;临时身份证申领
办理机构 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康巴什新区居民
申请受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政中心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除新疆、西藏自治区的户籍人口,其他省市的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在新区办理过暂住登记的,均可申请换领、补领。
所需材料 1.户口本 原件(1份) 2.身份证 (首次申领不需要提供)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康宁路西侧(中心公园北门)
乘车路线 乘坐1路公交,在中心公园站下车
办理电话 0477-2261262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第二代身份证普通证60个工作日、快证20天、临时身份证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户口证件(身份证件)到户政中心办理。 注:非康巴什新区户籍人员办理的,均需提供康巴什的暂住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领、换领二代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身份证: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