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来源: 滨河街道     生成日期: 2012-08-14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第一步:先到社区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 (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审批表》)。 2. 社区审核并在《审批表》签署意见,上报街道。 第二步:街道办理 1.街道计生办对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者予以发证。 2.街道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并下发社区,社区登记,并将证发给申请人。 

  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本人一寸近期照片2张,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已批准生育的带《生育证》,已落实上环、结扎等节育措施的带有关证明, 已交社会抚养费的交费收据,已婚育龄妇女应查环查孕的带妇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