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的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办公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www.kbssfj.gov.cn办公窗口地点:康巴什新区北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三楼303室。还将通过报纸、杂志等媒体和制作印刷品公开部门信息。
(二)公开时限。以新区司法分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提出申请。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办公地址为:康巴什新区北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三楼303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8580877;传真:0477-8580877 ,通信地址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北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三楼303室,邮政编码为017000,电子邮箱地址: kbssfj@163.com。
(二)申请形式。向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康巴什司法局303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新区司法局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kbssfj.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发送至 kbssfj@163.com 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区司法分局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康巴什司法分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事宜。
(三)申请处理。康巴什司法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康巴什司法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描述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康巴什司法局分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康巴什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康巴什分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康巴什司法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康巴什司法局分局提出建议和投诉。投诉电话:0477-858080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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