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政协工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15【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鄂尔多斯市政协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康巴什新区政协工委,于201565日经市委三届九十三次常委会议同意设立,同年72日经市政协三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决定成立,是市政协派出机构,受市政协和新区党工委的双重领导,向市政协和新区党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政协党组关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鄂政协党组发〔20154号)和《鄂尔多斯市政协办公厅关于鄂尔多斯市政协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请示》(鄂政协厅发〔201518号)精神,市政协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2015617日,市委提名任命新区政协工委主任,同年1015日市政协三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依法任命新区政协工委主任。 

    

  领导班子 

  丁挨玺  康巴什新区政协工委主任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组织驻新区市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在市政协全委会闭会期间,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政协各项工作。 

  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驻新区市政协委员联系新区各界别群众,接待委员来访,了解和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新区的社情民意和重要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协和新区党工委报告。 

  四、组织驻新区市政协委员开展学习、视察和调研等活动,配合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走访约谈委员等活动。 

  五、加强与新区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互相通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 

  六、加强与驻新区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鼓励他们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建言献策,并支持他们开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的各项活动。 

  七、承办市政协和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协工委办公室 

  负责人:程政华 

  主要职责: 

  新区政协工委办公室是在新区政协工委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为领导和委员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信息传递、决策辅助、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运转保障等工作,同时负责提案工作。 

  一、按照新区政协工委的部署,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学习、考察和调研等活动。 

  二、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收集、反映联系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三、反映政协工委信息和社情民意,并向新区政协工委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四、负责与新区党工委统战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等政协组成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五、做好政协工委机关的日常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六、起草政协工委相关文件、材料,搞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签收、传阅、保存公文,根据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项。 

  七、管理、使用政协工委和政协工委办公室印章。 

  八、在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会议期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九、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和意见的转办及督办工作。 

  十、受理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与政协工委机关和政协办公室有关的其它信访工作。 

  十一、加强与市政协及有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十二、加强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听取工作通报。 

  十三、加强与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加强与各界别委员及政协工委其他科室的协作,共同做好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工作。 

  十四、完成新区政协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工作处 

  负责人:杜水龙 

  主要职责: 

  经济工作处是驻新区各级政协委员开展相关工作的办事机构,在新区政协工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经济、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农业等相关工作。 

  一、组织委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坚持经常向他们通报新区党工委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积极为委员掌握政策、了解情况、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二、负责经济、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农业等相关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 

  三、负责组织委员就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治区、人口资源等方面工作开展调查、视察、学术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并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 

  四、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及时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新区大政方针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他们对社情民意的表达。 

  五、做好与发改、农业、环保、司法、综治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六、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农业等相关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做好委员视察和专题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起草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并报送新区党工委及有关部门。 

  八、负责本处室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工作。 

  九、搞好本处室的业务学习,适时组织交流和考察活动。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与社会事业处 

  负责人:杜水龙 

  主要职责: 

  城乡建设与社会事业处是驻新区各级政协委员开展相关工作的办事机构,在新区政协工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教科文卫体、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等相关工作。 

  一、组织委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坚持经常向他们通报新区党工委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积极为委员掌握政策、了解情况、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二、负责教科文卫体、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等相关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 

  三、负责组织委员就新区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方面工作开展调查、视察、学术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并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 

  四、做好与统战、民族、宗教、建设、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五、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和保管工作;负责与各地政协文史资料的交流工作。 

  六、了解和掌握教科文卫体、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文史资料等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及时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新区大政方针及社会事业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他们对社情民意的表达。 

  八、做好委员视察和专题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起草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并报送新区党工委及有关部门。 

  九、广泛团结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加强同“三胞”和“三胞”眷属、归侨等的联系联络。 

  十、搞好本处室的业务学习、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适时组织交流和考察活动。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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