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

来源: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2-18【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于2012年6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成立,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受市人大常委会和新区党工委的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下开展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新区党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2012年12月27日,新区人大工委正式挂牌成立,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主任1名、副主任2名。新区人大工委内设办公室、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新区设下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设有人大工委,主任各1名。

 

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是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受市人大常委会和新区党工委的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和新区党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领导班子:

李晓庆    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主任

温九光    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孙和国    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常务副主任

 

  主要职责: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对新区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做好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四、组织好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

 

  五、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六、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制定新区人大代表小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七、加强同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视察、调查研究和开展各种代表活动,征求并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办理新区有关人大代表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

 

  九、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及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是新区人大工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在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

领导班子:

     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新区人大工委的综合性文件。按照新区人大工委的部署,制定有关工作方案,起草相关文件、材料,搞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并向新区人大工委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三、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代表履行职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帮助本辖区群众联系代表,向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落实和督办人大工委开展的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视察以及以其他监督形式开展的各方面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区、市人大代表出席相应两级人大会议及服务工作。

 

  七、负责做好代表学习和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负责新区人大工委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负责管理、使用人大工委及其办公室印章。

 

  十一、负责人大工委机关日常管理、接待、后勤保障及其它及综合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人大工委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新区年度实绩考核各项工作及其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

 

  十三、完成新区人大工委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新区人大工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是新区人大工委的工作机构,在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新区人大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负责财政经济、环资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相关工作。

 

领导班子:

      新区人大工委财经委主任

 

  主要职责:

 

  一、根据新区人大工委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检查了解财政经济、环资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新区人大工委作出的有关这几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新区人大工委议题安排和新区管委会提请人大工委审议的工作报告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报告,并向人大工委会议汇报。  

 

  三、对本辖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其调整方案,新区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进行预审,提出初步审查报告,为人大工委会议审查和批准提供依据。

 

  四、对新区人大工委批准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并向新区人大工委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新区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为中心,承办新区人大工委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具体事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六、建议人大工委听取和审议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和教科文卫等工作的报告和专题汇报。

 

  七、为新区人大工委审议、修改新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方面的发展计划以及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审查新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有关财政经济、环资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现有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及时向人大工委报告,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及督办工作。

 

  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做好市人大涉及财政经济、环资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和有关法律、法规解释的请示工作。  

 

  十一、按照分工负责的范围,加强与新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财政经济、环资城建、教科文卫工作情况,为人大工委对这些方面工作实施监督,提供决策依据。

 

  十二、联系与本委工作有关的人大代表,根据人大工委的要求,组织代表及本委成员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

 

  十三、承办新区人大工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新区人大工委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是新区人大工委的工作机构,在新区人大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新区人大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负责代表联络和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

 

领导班子:

杨小荣    新区人大工委代表联络委主任

 

  主要职责:

 

  一、承办新区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联络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二、与人大工委办公室共同负责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三、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

 

  四、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询意见工作;

 

  五、指导各街道人大工委及代表小组的工作;

 

  六、负责联系新区公安、司法、民政、监察等部门;

 

  七、承办新区人大工委在内务司法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新区人大工委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八、承办对新区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监督工作;

 

  九、做好新区人大工委组织的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法制讲座的相关工作;

 

  十、为新区人大工委听取和审议新区内务司法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并负责对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受理人民群众对内务司法方面问题的投诉、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承办新区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区内有自治区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15名(其中新区行政区域内10名,市直机关5名),区级人大代表17名。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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