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单 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二、采 购 项 目:采购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三、项目编号:ORDOSKBSCG-D20170440
四、采购金额(元):2800000元。
五、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9月挂牌成立,即将正式受理案件。为确保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我院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办公用房租赁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因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组建不久,尚无办案办公用房。作为核心区法院,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8000余件,至少需要办案办公用房14000平方米。此外,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有条件的法院需实现行政办公用房与审判执行办公用房分离。通过在康巴什区实地勘查,满足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办案办公需求的办公场所,只有通惠集团位于康巴什区NP片区呼和塔拉路以东、纬一支路以北的第二热源厂8号楼(6299平方米)和4号楼(8152平方米)的办公楼,项目具有惟一性。为了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费用界定,现申请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办案办公场所租赁服务,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八、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建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477-8399381
监管部门联系人 : 徐坤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477-859987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