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统战部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0【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康巴什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负责新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向新区党工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康巴什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负责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港、澳、台代表人物的来访接待工作和“三胞”眷属的思想政治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康巴什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配合工商联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察工作,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代表人物的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统战系统属于区委管理的干部;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

  7、指导康巴什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康巴什区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

  8、承办康巴什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统战部共有9人(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其余7名为科员)。内设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科2个科室。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作委员会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统战部2016年综合收入合计为155.4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9.67万元,比上年增加29.89%;统战部2016年综合支出合计为153.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9.67万,比上年增加27.94%。原因为:统战部2016年加大了开展各类统一战线条例、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费用增加;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费用;拍摄统战题材微电影《同根同源》1部费用;给正式职工补贴公车改革费用、调整正式职工各类补贴等费用。上述所有款项均为财政拨款费用。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23万元,支出总计156.2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36万元,增长37.2%;支出增加42.36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一是统战部2016年比2015年加大了统一战线条例、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费用增加;二是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产生布展费用;三是拍摄统战题材微电影《同根同源》1部费用。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23万元,支出总计156.2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36万元,增长37.2%;支出增加42.36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一是统战部2016年比2015年加大了统一战线条例、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费用增加;二是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产生布展费用;三是拍摄统战题材微电影《同根同源》1部费用。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万元、津贴补贴53.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万元,较上年增加19.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给正式职工补贴公车改革费用、调整正式职工各类补贴等费用;公用经费5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7万元、印刷费7.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1.83万元、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58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增加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统战部2016年比2015年加大了统一战线条例、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费用增加;二是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产生布展费用;三是拍摄统战题材微电影《同根同源》1部费用。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核定15000元,年底实际发生19295元,超支4295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带领统一战线各领域人士开展调查研究、观摩学习、开展各类活动等以及加大了对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带领统一战线各领域人士开展调查研究、观摩学习、开展各类活动等以及加大了对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产生的费用,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由于康巴什区工商联新成立没有配备公务车辆,与统战部共用1台车,2016年工商联没有与统战部共用车辆,所以车辆运行费用比2015年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7万元,比2015年增加20.89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一是统战部2016年比2015年加大了统一战线条例、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费用增加;二是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产生布展费用;三是拍摄统战题材微电影《同根同源》1部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8万元,比2015年增加3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康巴什负责组织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康巴什展区)产生布展费用33.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业务工作的变化和增加,临时追加了部分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统战部将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年初预算,减少预算执行的差异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树梅 联系电话:0477-859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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