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租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需提供的材料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5【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提供由房屋权属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新区无住房证明原件一份。 

2.提供由新区民政局出具的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一份。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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