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就业所需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来说是一个负担。为做好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13〕235号)文件精神,人社局将继续开展以社区、街道、新区为主的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认定工作,经社区申报,人社局审核,向未就业应届贫困大学生发放每人每月800元补贴,最多发放一年至就业止。使贫困未就业大学生更好的实现稳定就业,推动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