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来源: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孙强     发布日期:2017-01-23【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国土资源部最近修正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印发了《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将于20171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规章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修正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在用地预审环节只保留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是否符合供地政策3项审查内容;取消了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4项审查内容;缩小了预审范围,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再要求提交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等材料。这一修改,将使预审内容进一步聚焦,大大提高预审的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卷时间可明显缩短,从组卷到完成用地预审时间基本可缩短至原来的一半。 

  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修正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并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按文件精神去枝强干、调整时序、简化流程,实现建设用地预审“材料简化、时间缩短、难度降低”的目标,同时保障康巴什区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用地需求,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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