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保登记
康巴什新区公立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协管员负责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于2016年11月30日前缴纳至财政专户。
二、 缴费标准
(一)公立在校生参保每人每年678.6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各级政府补贴588.6元;
(二)康巴什非农业户籍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康巴什非农业户籍零就业家庭成员、康巴什非农业户籍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康巴什非农业户籍少数民族居民每人每年678.6元均由政府补贴,个人不缴费。上述享受免缴费政策的学生均须提供相应的免费证明。
三、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办理学生新参保和续保。学生享受待遇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参保后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享受住院医疗费、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