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等要求,为保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内政发〔2014〕139号)有效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联合发布内发改法规字〔2016〕622号文件,文件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做出了详细说明。
此次制定的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是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更好实现企业自主投资、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各类投资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