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新区应急预案体系,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府发〔2006〕21号)精神,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应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按照“切合实际、符合规则、简明扼要、上下衔接、形成体系、持续改进”的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本轮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一是按照《康巴什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完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对于列入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录但尚未编制的预案,由责任单位尽快组织人员编制;印发已满2年的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要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进行修订;未超过2年,但机构、人员、职能发生了变化,或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运行不畅和经预案演练检验存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的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今后凡印发已满2年的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都要适时修订。其他预案修订时间参照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制修订人员密集场所和关系民生的公共设施单位单项应急预案。新区各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供水、供气、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单位必须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并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三是各单位在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举办前编制完成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相关行业的专项应急预案,做到企业、学校、社区、村等单项预案和政府预案上下贯通。各街道要负责修订完善本街道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并督促指导所辖村、社区应急预案修订。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也要编制修订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的预案。
二、认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新区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明确1名领导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其他各类部门、街道应急预案、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由预案制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做到常用的应急预案每年演练1次,其他应急预案每2年演练1次。演练要有计划、方案和脚本,力求演练时间、地点、内容、目的、情景设置、指挥机构、参演单位、演练保障等要素完整。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演练,从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演练后要认真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预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新区管委会将进行专项督查,各街道、各部门于演练前5日通知新区管委会应急办,并报送演练方案,于演练结束后3日内报送演练总结评估报告、信息、影像的相关资料。
三、强化应急避险知识宣传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推动应急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结合实际编制相关应急手册,同时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应急避险知识宣教活动,使公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各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大型应急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街道、各部门于活动前5日通知新区管委会应急办,并报送活动方案,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活动信息、影像等相关资料。
四、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街道、各部门在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壮大应急力量。组建由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吸收有关专家和有救援经验的人员共同参与。同时,大力加强辅助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装备,组织开展定期训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能力。各街道、各部门于4月底前将本单位应急队伍详细情况(主要包括应急队伍名称,组长及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关救援设备情况等)报送新区管委会应急办备案,今后应急队伍情况如有变动需及时上报。
五、规范应急物资储备
各街道、各部门要在4月30日前将现有应急物资进行统一整合归类并将物资情况统计表上报新区管委会应急办备案,对损坏、破损的应急物资要及时更换,并定期做好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新区应急办联合相关部门将对各物资储备库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质量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求。
六、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对重大节庆、会议、活动等敏感期实行严格的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合理安排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无缝交接班,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积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七、规范信息报告程序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向新区管委会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遵循逐级上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责任主体要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如事件情况紧急向新区管委会领导电话报告后,需及时向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室书面报告),再由应急管理室以旗区政府名义逐级上报。另外,需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由各责任主体与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沟通对接、审核把关后由各责任主体对口上报。因越级上报,出现报送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联 系 人:卢杰
联系电话:8594007,8594001(传真)
电子邮箱:1289469579@qq.com
附件:康巴什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康巴什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类别 | 总序号 | 序号 | 预案名称 | 编制修订牵头部门 | 演练时间 | 备注 |
自 然 灾 害 类 | 1 | 1 | 《康巴什新区防汛应急预案》 | 新区统筹办 | 6月至7月 | 修订 |
2 | 2 | 《康巴什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新区统筹办 | 6月和11月 | 修订 |
3 | 3 | 《康巴什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 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 9月 | 修订 |
4 | 4 | 《康巴什新区地震应急预案》 | 新区科信局 | 5月和11月 | 修订 |
5 | 5 | 《康巴什新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新区园林局 | 3月或11月 | 修订 |
6 | 6 | 《康巴什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新区园林局 | 4月 | 修订 |
7 | 7 | 《康巴什新区城镇防洪应急预案》 | 新区住建局 | 6月至7月 | 修订 |
8 | 8 | 《康巴什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新区民政局 | 8月 | 修订 |
事 故 灾 难 类 | 9 | 1 | 《康巴什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6月 | 修订 |
10 | 2 | 《康巴什新区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12月 | 编制 |
11 | 3 | 《康巴什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6月 | 修订 |
12 | 4 | 《康巴什新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5月 | 修订 |
13 | 5 | 《康巴什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12月 | 修订 |
14 | 6 | 《康巴什新区天然气长输管线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安监局 | 7月 | 修订 |
15 | 7 | 《康巴什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处置救援预案》 | 新区交管大队 | 11月 | 修订 |
16 | 8 | 《康巴什新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8月 | 修订 |
17 | 9 | 《康巴什新区公路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8月 | 修订 |
18 | 10 | 《康巴什新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7月 | 修订 |
19 | 11 | 《康巴什新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6月 | 修订 |
20 | 12 | 《康巴什新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5月 | 修订 |
21 | 13 | 《康巴什新区灭火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 新区消防大队 | 4月 | 修订 |
22 | 14 | 《康巴什新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消防大队 | 4月 | 修订 |
23 | 15 | 《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景观湖区紧急救援预案》 | 湖区管理处 | 7月 | 修订 |
24 | 16 | 《康巴什新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教体局 | 3月至12月 | 修订 |
25 | 17 | 《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新区住建局 | 6月 | 修订 |
26 | 18 | 《康巴什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环保局 | 4月和9月 | 修订 |
27 | 19 | 《康巴什新区信息网络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科信局 | 4月 | 修订 |
28 | 20 | 《康巴什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质监分局 | 10月 | 修订 |
29 | 21 | 《康巴什新区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供电分局 | 7月 | 编制 |
30 | 22 | 《康巴什新区突发事件处置电力保障应急预案》 | 新区供电分局 | 8月 | 编制 |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类 | 31 | 1 | 《康巴什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5月和9月 | 修订 |
32 | 2 | 《康巴什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7月 | 编制 |
33 | 3 | 《康巴什新区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6月 | 修订 |
34 | 4 | 《康巴什新区突发人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 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4月 | 修订 |
35 | 5 | 《康巴什新区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 6月 | 修订 |
36 | 6 | 《康巴什新区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新区统筹办 | 4月 | 修订 |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类 | 37 | 1 | 《康巴什新区应急物资储备预案》 | 新区发展局 | 4月 | 修订 |
38 | 2 | 《康巴什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商务局 | 4月 | 编制 |
39 | 3 | 《康巴什新区处置群体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4月 | 修订 |
40 | 4 | 《康巴什新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12月 | 修订 |
41 | 5 | 《康巴什新区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12月 | 修订 |
42 | 6 | 《康巴什新区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应急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11月 | 修订 |
43 | 7 | 《康巴什新区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工作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11月 | 修订 |
44 | 8 | 《康巴什新区处置爆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5月 | 修订 |
45 | 9 | 《康巴什新区处置特大劫持人质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5月 | 修订 |
46 | 10 | 《康巴什新区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6月 | 修订 |
47 | 11 | 《康巴什新区处置水污染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公安分局 | 6月 | 修订 |
48 | 12 | 《康巴什新区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新区民宗局 | 5月 | 修订 |
49 | 13 | 《康巴什新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 新区财政局 | 5月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