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来源: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应急办     发布日期:2014-09-22【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判断条件

需搬迁转移

(险情)

潜在经济损失

(险情)

因灾死亡

(灾情)

因灾直接经济

损失(灾情)

特大

1000人以上

1亿元以上

30人以上

1000万元以上

大型

500人以上、

100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

10人以上、

3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

中型

100人以上、

5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

3人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

小型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3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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