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如下:
判断条件
事故死亡(含失踪)人数或危及生命安全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特大
30人以上
100人以上
1亿元以上
重大
10人以上30人以下
50人以上10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较大
3人以上10人以下
10人以上5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一般
3人以下
1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注:表内三条件为“或”关系,“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