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公办字〔2016〕1号)文件要求,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强化权力监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16年,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中心,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及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宣教中心牵头负责,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采集、审核和发布,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真实高效。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上下功夫,取得一定实效。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完善《康巴什新区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康巴什新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局内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按制度的具体要求在“康巴什之窗”及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切实做到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局内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在报送信息同时,在审签单上明确标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公示栏”等公开途径。三是实行网站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平台轮流值班制度,有效保障了信息及时、高效发布。
三、2016年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定期(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向社会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并督促4家重点排污单位在2015年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公开不断优化。一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定期(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向社会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并督促4家重点排污单位在2015年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排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始终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狠抓环保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环保投诉案件45起,其中信访局转办2起,市长热线12起、12369环保热线20起、其他11起,办结率100%。同时,对2013年以来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对重复信访等疑难问题进行回头看,有效保障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内蒙期间,康巴什实现了零案件。
(三)环保宣教取得丰硕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构建遍地开花的环保宣教新格局。一是开展异彩纷呈的环保集中宣教活动。开展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环保节日专题活动3场,开展绿色消费、低碳徒步等环保活动3场。开展“绿色生活·环保换客”、“爱环保·绘梦蓝天”、“低碳环保·骑乐无穷”、“给未来一片绿色·留世界一个明天”环保演讲比赛、环保知识竞答、环保课堂进学校、环保宣传进社区、环保讲座进企业、环保宣讲进机关、“法在身边·法治康巴什”、建党95周年联欢活动、“唱红歌庆重阳”、“宪法宣传月”暨向宪法宣誓等环保宣传活动19次,累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环保便签本、环保餐具、围裙、雨伞等各类宣传资料23000余份。二是加大环保社会宣传力度。在辖区各大公共场所张贴环保海报600余张;在辖区各住宅小区单元楼内张贴“给居民的一封环保信”20000余封;在辖区90余家企事业单位、公交车及公交车站、美食广场、恒信酒店LED屏全年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在泰华锦江、恒信酒店等60家公共场所LED屏滚动播放空气质量。三是加强环保新闻宣传。截止目前,累计报送各类环保信息200余篇,被各类媒体采纳44篇,其中被市级媒体采纳14篇、被自治区级媒体采纳5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纳9篇。在《康巴什报》刊发环保专版报道1期,刊发环保署名文章1篇。在康巴什环保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5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收费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出现与本单位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加强,三是政务性公开工作模式有待创新,实效性有所欠缺,政企互动、政民互动等工作还做得不够好。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我局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环境信息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制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环保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做好思路延伸,以群众及企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宽和丰富公开内容,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探索创新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向效率化、人性化的方向良性发展。四是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