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实施的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社会保障、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要求,为新区城乡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是新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为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结合新区职能下沉改革工作的开展,新区民政局残联因地制宜制定了补助资金发放方案。2016年初,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残联与各街道、社区(村)完成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信息核对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按照重度残疾人城镇每人每月334元、农村每人每月250元、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城镇每人每月250元、农村每人每月167元、肢体三级每人每月167元的标准,已为313名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分别发放了1、2、3月份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共计21.1182万元。
康巴什新区首创按月为城乡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的模式,补助受惠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