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发展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4【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7年,发展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市委四届三次全委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形势、把握规律,发挥发改、统计、交通三大职能,坚持“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建、建好团队,通过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力求在新的起点上有新的作为,为实施“品质城市”发展战略,做出新的业绩。

一、发改工作

1、加强项目建设。一是组织实施好2017年度拟实施的重点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督查项目开复工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库,派员在自治区、市发改委挂职调训,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三是启动运行“项目审批网上联审系统”,提高审批效率;四是试行康巴什区社会信用体系“红黑榜”公示制度,推进“康巴什信用网”建设。

2、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与发展局职能相应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行政管理。一是尝试建立发展局“任务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二是用好“项目稽查监督系统”,严把立项关,坚决杜绝严重污染项目进入我区;三是进一步排查、梳理违规项目,配合整改。

3、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局的作用,全面开展新区各类财产认定和其它类别的价格认定业务。

4、加大价格管理、成本监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全面规范企事业和行政收费管理,主动搞好各项服务;二是对水、电、暖、气、物业等收费业务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三是深入强化生活日用品价格的监测与监管,保障物价平稳。

二、统计工作

1、强化统计服务,提高数据质量。一是科学分析各专业年报、定报数据,系统评审,及时反馈,为区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抓好统计数据调度工作,建立统计对象沟通机制,根据实际依法更新指标,并不断充实“统计对象后备库”;三是继续完善“投资统计”,做到不重不漏,建立“统计项目基础数据库”;四规范记账户跟踪记账工作,按要求发布居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信息;五是强化基层统计站建设,严格执行《报表报送审核流程》、《档案管理》、《数据质量评估》等制度;六是做好现代服务业统计和自然资源负债表年报工作,为我区服务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2、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按要求完成数据录入、汇总和使用等任务。

3、强化经济统计分析,完成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对我区所有经济活动及相应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全面、准确反映各行业经济发展状况,通过分析研判,为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三、交通工作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库”,积极协调防暴大队、市铁路办、海事局、运管局,为我区公共交通系统提供应急反恐演练、突发事件处置、道路应急演练等专业培训;二是探索“安全隐患整改奖惩制度”改革,建立隐患整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新途径。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面督查和维护“公交场站、长途客运停靠站、出租车停靠点”的标识系统,及时整改问题。二是协调配合210国道和呼鄂高速、包茂高速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工;三是依法强化对公交车、出租车、汽车后市场和海事运营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配合市铁路办完成我区境内铁路项目后期建设;五是协调解决京能热电“运煤专线”优化问题。

3、进一步规范海事工作。一是对接市海事局,着力解决三艘大型游艇的运营问题。二是规范湖区船舶企业化经营,引导企业继进行档案制度规范、标准化建设、船员培训、可视化监控等工作。

4、培育交通产业发展。根据《康巴什新区汽车维修业市场规划和管理的意见》,继续培育金港湾汽车后市场,加速引进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项目,形成驾校、洗车行、汽车维修、零部件销售等要素构成的产业链。

四、人防工作

落实市里有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计划,以防空宣传教育为起点,逐步展开人防工作。

                                                           

                                                             康巴什发展局

                                                            2017年2月22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蒙ICP备11002510号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