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1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0名书记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鄂尔多斯市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招聘启事发布前(不包括发布日当天),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人员户籍不限;康巴什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指: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至今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
(五)学历和专业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曾吸食过毒品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为购买主体提供岗位人员管理服务。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协议,承接主体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608室。
2.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网上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打印一份;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3张。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持证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7年8月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yhrs.cn)上公布。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会在面试人员公示上发布。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后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有关规定,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排序末位出现相同情况,优先录用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考生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yhrs.cn)上公示5日。
(五)体检
拟录取人员按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的由高往低顺序递补。
(六)办理购买服务手续
1.公示后确定的人员,由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购买主体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40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本公告由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77—8139522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99869
附件:《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