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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一、街道党工委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街道联合党工委或“大工委”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三)领导街道机关,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四)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中心任务,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居民群众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关心帮助居民,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完善党工委议事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街道机关工作制度、辖区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制度,提高街道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八)领导人大工委开展工作,组织代表监督办事处各项工作。

(九)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认真做好街道人民武装、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十一)承办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

(一)监督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下沉到社区的机构和社区管理服务站工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协调管委会职能部门与社区、社区与驻区单位及各社区之间的关系,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指导社区管理服务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对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

(四)按照新区管委会《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与验收等工作。

(五)做好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六)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工作。     

(七)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八)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内设科室职责

康巴什新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后,街道党工委作为新区党工委派出机构,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在本辖区工作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作为新区管委会派出机构,受新区管委会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有效发挥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街道内设1个办公室、3个中心,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城市管理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机要保密、统计、信息、会务、档案等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老干部、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党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对社区党务公开和居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人民武装、双拥工作;负责做好人大工委工作;负责街道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中心。监督考核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管理,指导基层自治;扶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各类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社区党委和居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对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办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负责街道层面的社区科普、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社保等社会事务工作。

(三)城市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物业管理、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组织、协调和整合区域内各类行政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督促和配合新区部门实施社区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事务

(四)群众工作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街道和社区建设、信访、司法、民事纠纷调处工作

四、社区党委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和推进社区党委或“大工委”各项工作。做好社区党组织、辖区内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种类型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强化基层民主建设;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分类管理。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五)优化党组织设置,依托社区社会管理网格建立党组织,发挥网格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议事决策、社区民主管理、联系服务群众等规章制度,形成社区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七)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社区管理服务站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接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

(二)承担政府行政事务,履行本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社会事务等职能。

(三)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综合信息采集和委托代理等工作。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方便居民办事、生活。

(六)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做好本社区城市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准入事项。

六、社区管理服务站内设机构职责

社区管理服务站下设综合事务、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综治维稳、城市管理七类工作岗位。

(一)综合事务类岗位。负责做好社区内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财务、统计、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社区人大、党群工作。

(二)社会保障类岗位。负责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劳动就业、劳动保障等业务工作,对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沉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民政事务类岗位。负责社区居民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龄福利、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事业等业务工作,对接新区民政局、民宗局下沉的其他业务工作。

(四)卫生计生类岗位。负责社区内医疗卫生(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等业务工作,对接新区卫生计生局下沉的其他业务工作。

(五)文化教育类岗位。负责社区内文化、体育、教育等业务工作,对接新区文广局、教体局下沉的其他业务工作。

(六)综治维稳类岗位。负责社区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司法行政、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配合驻地派出所做好社区警务工作。

(七)城市管理岗位由综合执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执法部门下沉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内综合执法管理、物业管理、全生产等部门下沉到社区的相关业务工作。

七、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协助开展社会治安工作。 

(四)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议和监督社区管理服务站人员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七)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搞好管理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协调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 

(八)配合城市管理办公室做好本社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的工作和其他法定任务。

八、社区居民委员会内设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4个委员会1个社工服务站,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治安委员会、卫生计生委员会、群众文化委员会、社工服务站。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思路,实事求是、公正及时地调解本辖区内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出现极端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坚持依靠群众,发挥居民小组及调解人员的作用,实现调解工作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确保纠纷矛盾妥善解决;及时向新区和街道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治安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依托社区警务室,协调社区治保力量,共保社区安全;协助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好缓刑、监外执行及“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协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居民之间的矛盾,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环境卫生计生委员会。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社区生殖健康、卫生等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建立计划生育宣传阵地;维护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做好本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工作;配合社区管理服务站为老年人、育龄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发动群众采取积极措施,深入开展防病防疫工作;消灭老鼠、蚊、蝇、蟑螂,做好本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教育群众爱护小区环境、保护花草树木;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绿化、美化环境工作,认真落实卫生常态化管理制度,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群众文体委员会。宣传贯彻国家文化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教育等服务设施,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科普和体育活动,培育壮大社区业余文艺队;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配合社区管理服务站做好老年文化、教育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社工服务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各类志愿者,负责社区志愿者的管理登记工作;以专业的方法技巧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矛盾调处工作,专业策划设计社区活动,解决社区问题;开展社区儿童、老年人社会工作。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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