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 |
办理机构 | 康巴什新区住建局城建科 |
办理依据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
办理对象 | 排水单位 |
申请受理条件 |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
所需材料 |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
办理地址 | 康巴什新区行政服务大楼1010室 |
乘车路线 | 康巴什1、2、4路公汽 |
办理电话 | 0477-8599799 |
办理时间 |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
办理时限 | 14个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申请-查验-审批-发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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