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康巴什新区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康巴什新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usuanbeisd.com/)或本单位的网站(网址:http://www.kbsfzj.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康巴什新区发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康巴什新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usuanbeisd.com/)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kbsfzj.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康巴什新区发展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可在“康巴什新区门户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网址为http://www.liusuanbeisd.com/。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康巴什新区发展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康巴什新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康巴什新区发展局办公室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477-8595964;传真号码:0477-8595964,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综合大楼,邮政编码:0170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8599807,传真号码:8587000,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综合大楼,邮政编码:0170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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