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康巴什区财政局!
责任领导:肖海波  负责人:张鑫  电话:0477-8599917
康巴什门户入口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康巴什2014改版>部门导航>政府部门>财政局>信息公开>机构职能

信息公开

 

 

康巴什新区财政局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人才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安全、消防和效能提升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依法治理、爱国卫生、创城、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普法依法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年鉴编撰工作。

综合

负责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统筹工作;负责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在本地区的执行和落实,研究和拟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监督管理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新区财政法制、税政工作并与上级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对接工作;负责对接、承办上级财政综改办的相关业务

负责新区“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系统的相关业务;负责制定完善会计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负责对接、承办上级财政部门会计科交办的各项业务。

)预算股

负责编制新区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新区年度预决算;汇总和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各级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预算科年终结算事宜;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研究、整理预算编审数据和基础资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支出的政策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

四) 国库股 

    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在新区的贯彻执行负责联系并协调人民银行有关工作;负责新区各预算单位的开户审核工作;负责新区各类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办理新区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核算划拨事项;审核、汇总编制新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上级财政部门以及新区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

)金融与债务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控和统计分析地方债务,管理政府偿债准备金;负责对新区政府信用融资情况的信息采集、风险预测、融资额度控制、还贷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对新区历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基金工作。

)行政政法

负责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预算部门年度财务决算

)教科文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审核分管预算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

)经济建设

负责财政对基本建设、城市维护和管理、环境保护、地质勘查、资源利用、土地整理及有关节能减排等专项投资的预算分配工作;负责新区农牧林水、扶贫等财政方面业务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财政工业交通、农牧业、经济贸易等科室的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业务,并按上级财政部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要求审核、上报项目;审核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

    社会保障

    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及社会保障基金决算研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

(十)直接支付管理股

研究拟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负责新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及直接支付票据审核等业务;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部门预算指标;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十)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拟定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负责新区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调查或报批;负责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管理,负责新区非税收入决算工作;负责新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 监督股

拟定新区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 干部教育股

负责支部党务、机关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教育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十四)工资发放中心

严格按照经过人事局、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录入、工资变动;保障管委会在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负责与银行、市财政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区人事局、新区地税局、新区社保中心及财政部门内部业务股室的联系与配合;负责制定,完善新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制度。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95808 E-Mail:kbsweb@ordos.gov.cn
蒙ICP备11002510号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