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康苑小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     发布日期:2016-08-25【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规范建设行政管理行为,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以及鄂规函〔201632号文件要求,新区决定召开康苑小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选听证会代表 

  (一)听证会代表条件 

  1.康苑小区住宅小区购房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认购单位或个人); 

  2.有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群众意见; 

  3.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二)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 

  本次听证会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1-3人,利害关系人代表1-5人(人数较多时,应自行推举代表或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代表),其他参会人员由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根据实际情况邀请。 

  (三)推选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听证会成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829日至99日)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申请单位或个人须提供证明利害关系及身份信息等书面材料。 

  2.本次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确定,以听证告知(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代表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20室。 

   人:张旭 

  联系电话:0477-8595889 

  电子邮箱:66985133@qq.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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